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伦理委员会成立于2004年,至今共进行了4次换届,历届伦理委员会人员结构和工作程序均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新一届的伦理委员会由17名委员,4名候补委员组成,包括医药专业人员、非医药专业人员、法律专家、与医院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的外单位人员,并有不同性别的委员。
伦理委员会对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项目的科学性和伦理合理性进行独立、称职和及时的审查。审查范围包括药物临床试验项目、医疗器械临床试验项目、涉及人的临床科研项目以及有创技术及医疗风险较大的技术。
伦理委员会的宗旨是通过对临床研究项目的科学性、伦理合理性进行审查,确保受试者尊严、安全和权益受到保护,促进生物医学研究达到科学和伦理的高标准,增强公众对临床研究的信任和支持。
2014年7月17-19日,我院伦理委员会接受了FERCAP(Forum for Ethical Review Committees in Asia and the Western Pacific,FERCAP亚太地区伦理委员会论坛)组织的SIDCER(Strategic Initiative for Developing Capacity in Ethical Review,伦理审查委员会能力发展启动战略)认证评估。SIDCER认证评估工作,有效地促进了我院医学伦理委员会的建设与发展。伦理委员会的工作得到了不断完善,伦理审查能力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
2018年3月27-28日,我院接受了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的“中医药研究伦理审查体系”(CAP)认证。CAP认证是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批准的我国医学伦理领域唯一国家认证项目,也是首个中医药领域认证项目。此次认证,以评促建,进一步提高了我院中医药研究伦理审查能力和水平,提升了我院对中医药临床研究的管理,使临床研究的开展更加符合科学性和伦理性要求,使受试者获得更好的保护,更促进了伦理工作更好地服务于社会、服务于人民健康、服务于科学研究。
联系电话:024-86803333-8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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